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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日期:2010-07-01 浏览: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批准,我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聘用制书记员,为本院编制外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对象:
热爱法院书记员工作,对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且符合报考聘用制书记员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聘用制书记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7日-2010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自贡市汇东路583号)。
(二)报名要求:
1、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及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报考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3、不接受委托报名。
(三)资格审查: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每位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予以发放准考证。
四、招考方式
(一)业务技能考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本院组织的业务技能考试,业务技能考试分为书面记录和计算机打字记录考试。
(二)面试:根据业务技能考试成绩,按拟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地点在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拟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由本院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二)政审考察:体检合格人选列为政审对象,由本院组织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通过实地调查了解、调阅档案材料等办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综合能力、岗位适应性等进行考察。
六、聘用制书记员的录取、管理
经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聘用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刘 萍
0813-4706270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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