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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东交警大队招聘公告(2010补招)
日期:2010-06-30 浏览:次
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分中心
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汇东新区交警大队
公开招聘协警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校园安全管理等工作,不断加强高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高新区管委会批准,汇东新区交警大队将通过自贡市人才交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交通管理协警员。现将招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有志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的本市常住户口男性公民。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转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报考年龄:20至30周岁(1980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两眼矫正视力在0.8以上,身高1.73米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转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报考年龄:20至30周岁(1980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两眼矫正视力在0.8以上,身高1.73米及以上。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0年7月5至7月6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4∶30-17∶30分。
(二)报名地点:汇东新区交警大队三楼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退转军人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有摩托车驾驶证的需携带摩托车驾驶证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接受委托报名。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考核。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考核。
五、考核
由市人才服务中心高新区分中心和汇东新区交警大队组成考核小组,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由市人才服务中心高新区分中心和汇东新区交警大队组成考核小组,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⑴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考核。体能测试时间:2010年7月8日上午9:00。
⑵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以100分制计。面试时间为2010年7月9日上午9:00。
六、体检和政审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按1:1的比例在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政审资格;空额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150元,考生自理。
(二)政审:主要是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上学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政审为不合格。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加分政策
复退转军人、警校毕业生、具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考生,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另加5分(不重复加分)。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自贡人才网进行公示。
九、培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进入试用期。
十、聘用方式
对试用合格的人员,实行人才派遣制。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汇东交警大队工作。
十一、工资待遇
试用期协警员月工资650元/月,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按高新区管委会规定的汇东新区交警大队协警员薪酬标准执行;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五险”。汇东新区交警大队不提供住宿。
联系人: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 华 春(电话):2205644
咨 询: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高新区分中心 张诚朴
(电话) 811596
汇东交警大队办公室 杨 丽 (电话):470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