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自贡市贡井区人事局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局关于2010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日期:2010-05-11 浏览:

根据《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和中共贡井区委办公室、贡井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贡委办〔2008〕47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事局核准,贡井区二O一O年上半年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性质、指标
2010年公开招聘单位属全额预算(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的事业单位,招聘总指标 25名(具体招考指标分解见附件1)。
二、 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凡招考条件中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年龄的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31日。招聘后至少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办法。无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贡井区人事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 报名时间为 2010年5月24日至27日(27日截止到24:00时止)。具体报名的方法和要求见自贡人事考试网(http://www.zgpta.gov.cn)。
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考主管机关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照片审核:
网上报名的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照片审核,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者需重新上传照片,照片上传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27日(27日截止到24∶00时止),照片审核时间为2010年5月24 日-28日(28日截止到18∶00时止)。
4.缴费
考生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两科合计100元,并于2010年5月30日(30日截止到18∶00时止)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进入面试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按以下程序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缴费时,考生在缴费期内事先在网上预交笔试费用,待笔试结束后7天内凭以下手续到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审核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成功并办理了缴费确认手续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0年6月7日至9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或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贡井区人事局或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若考生无法打印或打印困难的可到贡井区人事局或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参考期间(除笔试和面试时)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分。笔试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工作由市人事考试评价机构负责,面试由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监察机关负责监督。
(一) 报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的报考人数(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减少该岗位相应招聘名额。取消了招聘岗位的退还考生的考务费。
(二) 笔试
1.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20%。
2、笔试内容:
(1)《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专业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教育法规与教育基础知识》。
以上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资料以2008年《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大纲》(此资料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为准。其中《教育法规与教育基础知识》第一部分教育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内容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3.笔试时间:2010年6月14日(星期一)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00—12:00《专业基础知识》。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统一于2010年6月21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自贡人才网(www.zgrc114.com)和贡井区人事局公布。
6.笔试查分:需查分者于2010年6月22日18∶00时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贡井区人事局登记,2010年6月25日市人事考试中心查分并公布查分结果。
7. 笔试加分: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享受国家、省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于2010年6月9日前提交贡井区人事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的,一律不予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区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区招考主管机关按照《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文)的规定和要求,将面试方案以及按公招方案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一并于2010年6月28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和贡井区人事局公布。具体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区招考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条件会同主管部门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遇总分相同,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遇《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又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7月2日至7月6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自贡市贡井区2010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2份(贴同底版2寸免冠近照)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需的所有证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颁发《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审查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面试人员于2010年7月9日前(9日截止18∶00时止)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相关证件以及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区(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经区(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志愿服务农村、社区连续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服务地所在区(县)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服务经历、年限的证明材料。
(2)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3、面试对象及人数
(1)同一职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考聘比高于3∶1、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考聘比(含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报考人员均进入面试,并划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低于者不予聘用;
(4)面试前1个以上工作日出现自动放弃面试的考生,由招考主管机关按程序审定递补进入面试的人员。
3.面试时间:2010年7月21日。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 公布成绩:2010年7月23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和贡井区人事局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知识×40%+公共基础知识×2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及考核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类别及名额,按照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由区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合格者的考核由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区招考主管机关予以备案,并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区招考主管机关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贡井区人事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补充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拟补充岗位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区招考主管机关同意后,可按有关程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分岗位按拟聘人员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如遇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和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由考生自行选择聘任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聘期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续聘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报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2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和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有关单位和考试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贡井区监察局 0813-3301669。
十、本公告由贡井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贡井区人事局 0813—3311862
二O一O年五月十日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