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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大安区汇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人员公告

日期:2020-09-07 浏览:


自贡市大安区汇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资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资产管理工作,具有敬业精神。

(二)其它条件:

1.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限法律相关专业),在大中型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

2. 年龄在25周岁至30周岁 (199091日至199591日期间出生)

3. 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自贡市大安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098日至911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230530,在自贡市大安区汇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大安区人民政府财政局5楼)报名。

(二)报名手续

详细填写提供《自贡市大安区汇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后),报考者须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等相关手续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自贡市大安区汇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即刻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采取问答考核方式。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五、考核

面试合格人员由自贡市大安区汇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具体组织考核,主要对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的人员等进行考核。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经自贡市大安区汇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确定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统一在自贡市大安区汇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成绩及监督电话。公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自贡市大安区汇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自贡市大安区汇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自贡市大安区汇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自贡市大安区汇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报到。未经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自贡市大安区汇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聘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年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二)待遇

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基本薪酬3500/月按月发放,绩效工资8000/年按年发放。年终根据工作业绩按公司经批准的考核办法确定年终奖励,自贡市大安区汇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缴纳“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以薪酬总额为准(个人承担部分在工资中扣除)

八、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本岗位工作人员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与监督(咨询电话: 5114097、监督举报电话: 5114801)。


附件:自贡市大安区汇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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