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南
一、报到登记、派遣
1、现场报到登记。我市生源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可持报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报到证两证复印件一份、一寸或两寸彩照两张,填写《自贡市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可在自贡人才网、自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下载),到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到登记,纳入人才信息库,由人才中心向用人单位推荐就业。
2、网上报到登记。暂不能回市的未就业毕业生, 可登陆自贡人才网(http://www.zgrc114.com )或自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51bys.com)“毕业生报到”栏目,按提示填写报到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到登记,上传毕业证、报到证扫描件,纳入自贡市毕业生人才信息库,由人才中心向用人单位推荐。报到证签章可由家人朋友代补。
3、已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凭单位接收通知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派遣(或人事代理)手续。其中:到市属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须先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地址:汇东新区汇东路118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9楼,联系电话:0813-2309563),再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工作介绍信。根据自委办[2004]44号、自人发[2000]27号文件规定,其人事关系由聘用单位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4、到区县择业的毕业生统一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派遣至区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登记。
5、已派回我市,需改派到市外就业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改派手续。
二、双选、推荐就业
1、自贡人才市场每周五上午举办现场人才招聘会,市人才服务中心将于7月25日和8月1日举办毕业生专场双选洽谈会,欢迎毕业生届时参加;
2、报到登记后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将全部纳入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信息库,建立自贡市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台账,根据所学专业及用人单位需求进行逐一推荐;
已报到登记的毕业生根据个人自愿选择,按登记的手机号码纳入“自贡市高校毕业生手机短信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免费提供6个月的就业信息发送服务(含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创业培训、企业招聘等就业信息)。也可关注“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公众微信”(微信号: ZGRCW114)获得更多信息。
3、2014年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统一招考信息,请致电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813-2309563)或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自贡人才网(www.zgrc114.com)、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查询。其中,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由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一次性统考。
4、2014年我市国家公务员招考信息,请致电0813-220415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咨询。
三、人事代理手续的办理
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如需办理人事代理需具备: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受聘合同或劳动合同; 2、毕业生档案需存放我中心;3、与我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其人事关系及档案、户口、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可由各级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负责办理转正定级、职称初评,工作调动等人事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为人事代理费2012年以前收费为200元/年,2012年以后收费为144元/年。
四、就业、创业培训,见习
1、已报到登记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均可免费参加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举办的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免费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咨询电话0813-810649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2、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有意愿参加市人才服务中心举办的免费创业培训班,报到登记时请在《自贡市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相应栏目填写,并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培训部予以确认。市人才服务中心将滚动安排参加,并将给予参训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天15元的生活补助。创业政策及创业信息可致电0813-8111923(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咨询。
3、暂未落实就业单位有意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按照个人意愿可到我市建立的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见习,见习期间由政府财政每月提供800元生活补助。有意参加者可登陆自贡人才网或自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自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相关需求岗位信息,按发布的联系方式直接与见习基地联系或到各级政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推荐。
五、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贫困户、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提供重点服务
报到登记时申报确认的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农村贫困户、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市人才服务中心将实施重点就业服务,建立推荐档案,确定专人跟踪服务,确保有三次以上的推荐就业机会。
六、毕业生户籍入户手续办理
1、入学前系本市生源的毕业生,到住址所属地派出所将户口上回原籍。原籍系农村的,在原住址地派出所登记,单独落户为城镇户口。所需资料:毕业生派遣报到证、有效期内的户口迁移证、拟迁入住址的户口簿。
2、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到单位集体户,也可迁回原住址地。
3、属市外生源,已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单位不能落户的可将户口迁入各级政府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挂靠户口需提供以下材料: 1、档案存放在我中心并办理人事代理业务;2、当年有效期内准迁证原件;3、本人申请入(写明原因,由何地迁入,身份证号);4、身份证复印件;5、户口迁出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费标准:户口关系托管服务费120元/人。
在我市的亲友有常住户口的,经相应地派出所同意,也可将户口挂靠在亲友处。
七、普通院校毕业生档案查询与转接
已派遣回我市报到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其毕业生档案统一由各级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从毕业当年起免费保管2年,到档情况可登录自贡人才网、自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存档查询”栏目查询。需要办理转接的,凭相关手续办理;已落实接收单位的,可转到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委托各级政府人才服务机构行进管理(市属事业单位代理人员除外)。
八、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办理
系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毕业生,所就业的单位有党组织的,凭学校开具的《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到介绍信指定的地点办理转接手续;
就业的单位无党组织的,凭学校开具的《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到自贡市委组织部转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党委转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支部。由自贡市人才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未就业毕业生,按《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地点进行转接。
九、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办公时间
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一号(龙井转盘侧),乘2、3、9、17、32、34、36、37、42路公交车均可到达;办公时间:每周一至五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底楼大厅办理,其中7月1日至8月31日为工作日连续办公,中午不休息。
各部门咨询电话:人事代理部 0813-2214025
人才交流部 0813-2205644
人才培训部 0813-2213392
档案查询 0813-2301203
自贡人才网网址:http://www.zgrc114.com
E-mai::zgrc1144@163.com
自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51bys.com)
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联系咨询电话:
荣县人才交流中心:(0813)6105108
联系人:邱俊
富顺县人才交流中心:(0813)7205000
联系人:严紫绫
大安区人才交流中心:(0813)2210671
联系人:陈英
贡井区人才交流中心:(0813)3307005
联系人:刘达奎
自流井区人才交流中心:(0813)8200481
联系人:任奕年
沿滩区人才交流中心:(0813)5538225
联系人:杨元源
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0一四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