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贡井区关于招聘区属国有企业
总经理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为优化我区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聚集优秀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贡井区区属国有企业总经理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贡井区区属国有企业总经理2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战略谋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建设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学历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大学专科学历且具有高级以上经济管理类或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工作经历
(1)有在大中型企业从事工业、商贸、金融证券、财务管理、投资管理、资产运营等中层管理岗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大中型企业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担任金融证券机构相当于市级机构中层及以上职务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担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3年及以上,并具有5年及以上经济管理部门工作经历。
以上经历满足一项即可。
3.年龄
45周岁以下(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暂不能流动的特殊岗位人员;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审查,或受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具有不符合职业要求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注意事项
1.需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同意推荐;
2.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参加竞聘的,经聘用后不再保留上述人员身份和各种待遇。
四、招聘程序
1.由贡井区财政局负责在自贡人才网、贡井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贡日报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体检、讨论决定、公示和聘任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贡井区财政局(地址:四川省自贡市盐马路147号,咨询电话:0813-3303542) 。
4.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明、相关经历任职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名结束后,由贡井区财政局牵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招聘职位报名人数达3人及以上方可进行面试,面试分为两轮(第一轮为结构化面试,第二轮为面谈),每轮面试100分,以两轮总分计算排名。面试工作由贡井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
(三)组织考察
按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即参加面试人数在3-5人,面试分数前2名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人数核减1名);参加面试人数在6人及以上,面试分数前4名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贡井区委组织部、贡井区财政局组成联合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有无违法犯罪、征信问题等。考察采取定性分析,不计分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原则上不安排递补人员。
(四)体检
考察合格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并在7天内将体检结果报贡井区委组织部。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从知道体检结论起7天内本人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讨论决定
由贡井区委组织部按规定程序将考察结果报区委研究决定聘用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经区委决定的聘用人选名单在自贡人才网、贡井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对象姓名、性别、考试总成绩、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招聘对象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原则上不安排递补人员。
被聘用人员的聘期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
聘用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胜任试聘职务的;
(2)工作业绩无法达到区委区政府要求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群访等,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4)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5)其它适用的解聘情形。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构成。总经理基本年薪为人民币15-20万元,绩效年薪加任期激励为人民币15-25万元。
六、补充事项
本公告由贡井区财政局、贡井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