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区交警大队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协警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安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城区管理水平,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交通管理协警员,主要工作任务是协助办理车管业务和文秘工作。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五)其它条件
1.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报考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3.身高:女1.60米及以上;男1.70及以上;
4.视力:无色盲、两眼裸眼视力不低于标准视力表0.8;
5.体形端正,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大安交警大队负责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3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18日上午9:00—17:00在大安区交警大队办公室报名。
(二)报名手续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个人简历和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报名程序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并如实填写《大安区交警大队招聘交通管理协警员报名表》一式2份。
三、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计算机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 2013年12月20日,下午2:00—3:30。
3.笔试地点:大安交警大队。
4.2013年12月23日在大安交警大队张榜公布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数:招聘岗位名额与参加面试人员之比为1:5,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达不到比例,可直接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12月25日9:00大安交警大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及考核
面试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体检由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考核由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的意见;非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关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往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的依据。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的,并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
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交警大队审定,并统一张榜公示7天,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有关程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本人与大安区交警大队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3个月,含上岗前培训考核)。用工形式为临时用工,不占单位编制,按合同进行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月基本工资待遇1140元,另加绩效考核奖金,并按规定统一参加社会养老、医疗等保险。
咨询电话: 大安区交警大队 4702705 4702707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