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汇东新区大队
公开招聘协警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因工作需要,经高新区管委会及市交警支队批准,汇东新区交警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警员。招聘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有志于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的男性。具有本市四区两县(自流井区、大安区、贡井区、沿滩区、富顺县、荣县)户籍。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18-33周岁(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转军人不受此限。
3.身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人民警察体检合格标准),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口齿清楚,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原单位开除、辞退或开除学籍的;
5.有其它不良行为,且不宜从事协警员工作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 7月22日至 8月6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报名地点: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汇东新区交警大队408室;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填本人的《报考汇东新区交警大队协警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退转军人证件、机动车驾驶证(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按要求如实填报资料,否则不予审核;不接受委托报名及网上报名。
四、考试
考试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局、高新区监审局、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汇东新区交警大队组成考核小组。
考试方式采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的方式。
笔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安交通管理综合知识。根据考生得分由高到低确定1:3的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能力。
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达标标准进行。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取前10名进入体能、体检、政审程序。如面试第十名有相同成绩人员则加入笔试成绩计算,面试笔试成绩总分相对较高者进入下一程序,若成绩再相同则以体能测试优异者进入体检程序。如在体能、体检、政审程序中不符合要求的,将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政审资格,空额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考生自理。
(二)政审:主要是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学习期间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政审为不合格。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生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加分政策
复、退、转军人或警校毕业生在面试成绩总分之外加3分,持有摩托车驾驶证的考生在面试成绩总分之外另加2分,若以上两项加分均有,只按其中高分项加分。
七、公示
体检及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贡人才网进行公示。
八、聘用方式
公示完毕,大队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向高新区管委会报送用工审批表,经管委会审批同意后,实行劳务派遣制,协警员与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遣到汇东新区交警大队工作。协警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经综合考核合格,正式上岗工作。
九、培训
协警员在试用期接受大队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进行考核合格后上岗试用。
十、工资福利待遇
协警员试用期工资标准参照高新区管委会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协警员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高新区管委会批准的汇东新区交警大队协警员薪酬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待遇。汇东新区交警大队不提供住宿。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协警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二、本公告由汇东新区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汇东新区交警大队办公室 崔老师 4702810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