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人民检察院
2013年关于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二)年龄26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三)大专以上学历,文秘、法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熟悉法律知识、电脑操作。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3年3月4日至3月6日,每天9:00-17:30,逾期不再办理。
2.地点:荣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电话:6116901
3.方式:需本人亲自报名。报名时请带好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并附一份个人简历。
(二)笔试与面试
1.笔试时间报名时通知。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法律知识、办公自动化软件操作,采用闭卷及上机操作形式,分值为100分。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三、录用及待遇
院党组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实行派遣制,与荣县拓嘉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96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为960元,有保险。
荣县人民检察院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