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东新区交警大队关于公开选聘文秘内勤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大队交通安全内外宣传工作,加快自贡国家高新区的建设发展,汇东新区大队面向社会m开选聘2名文秘内勤,从中择优选聘。现将选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有志于从事交通安全管理文秘内勤工作,对工作具有高度责任心。具有本市四区(自流井区、大安区、贡井区、沿滩区)户籍。警校毕业生或中文专业优先。
二、选聘人员条件
(一)年龄:20-35周岁(1977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二)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身高不限。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口齿清楚,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左右眼裸眼视力在标准视力表0.8以上。
(五)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文字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计算机word、excel等软件应用操作程序。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12至7月1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
(二)现场报名地点:自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汇东新区交警大队402室;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填本人的《报考汇东新区交警大队协警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社区的政审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按要求如实填报资料,否则不予审核;不接受委托报名及网上报名。
四、试用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大队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大队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
五、考核
试用期满后进行聘用考核,经考核合格从中择优选聘的文秘内勤与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自贡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遣到汇东新区交警大队工作。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文秘内勤每月劳动报酬90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的工资按照汇东新区交警大队协警员工资现行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待遇。汇东新区交警大队不提供住宿。
七、未尽事宜请咨询汇东新区交警大队办公室
联系人:汇东交警大队办公室 杨江山(电话):4702846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