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通过入职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火灾扑救(含联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工作。
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2006年10月30日至1996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男性。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