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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新〈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培训的通知

日期:2011-09-01 浏览:

关于组织参加新〈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四川省人才中心组织了省人社厅权威专家,将于201191416日在成都举办新〈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解读与操作实务培训。我中心拟组织部分单位并带队统一参加,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910前报名。

报名地点: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培训部

报名电话:2213392

联系人:吕果檀 周晓兰

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

0一一年九月一日

附: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

关于举办《如何构建和谐稳定劳资关系,新〈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深度解析与操作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继《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后,今年71日,在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我国又一部支架性法律——《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法实施的若干规定》已开始正式实施。之前,作为《社会保险法》的重要配套法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已于201111实施;同时,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工伤认定办法》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有关内容做了相应修改,并于201111开始实施。作为配套法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自201111正式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也早已于2010914日起施行。

  在一系列新法下,劳动争议如何处理?社会保险管理有哪些新的规定?单位在社会保险管理中有哪些风险和误区?如何用好法律、用活法律,防范、规避风险?如何恰当运用法律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知法、守法、用好法,用人、留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相信是企业管理者和HR当前最关注的核心。为了满足广大企业的需求,特邀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专家于2011914—16日在成都举办如何构建和谐稳定劳资关系,新《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深度解析与操作实务培训班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四川省人力资源市场

  二、举办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914—16日,14日下午报道,1516日正式上课。

  地点:成都市十八步岛酒店。(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新国际会展中心旁)

  914日下午报到的学员可乘坐地铁一号线至世纪城站下车,出站后统一登车前往十八步岛。需要接站的学员请将到达时间和报名提前传真到会务组。915日早上报到的学员,请于15日上午7:30—8:00在岷山饭店(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55号)统一乘车,810准时出发。

  自行前往的学员请参考附后的地图。

  三、参会对象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人事经理、人事主管、法律部门/工会相关人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四、特邀专家

  王祖云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处长

  黄学宁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处长

  蒋红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科长

  律 劳动法学资深律师

  五、主要内容

  (一)《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法实施的若干规定》深度解析与社保风险实务

  (二)《工伤保险条例》深度解析与工伤处理实务

  (三)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及处理实务

  (四)律师案例说法

  (五)互动交流、现场答疑

  六、培训费用

  880/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午餐费、茶歇)

学员如需用晚餐和住宿,可代为预定,费用自理,190//天。

七、日程安排

时 间

日程安排

特邀专家

914

下午报到

 

915

840签到

 

900—1200《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法实施的若干规定》解析

黄学宁

1200—1300

就餐

1300—1700《工伤保险条例》解析与工伤处理

蒋红梅

916

900—1200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及处理实务

王祖云

1200—1300

就餐

1300—1500律师说法

 

1500—1600互动交流、答疑

王祖云、黄学宁、蒋红梅

1600 主持人总结、培训结束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6113323(传真)、86139328(传真)

  联 系 人:王霞 刘玲婷

  地址:成都市小南街99号(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

邮编:610015

  九、汇款账号

  帐户名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

  开户银行:成都市工商银行东城根街支行

号: 440220700902491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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