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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日期:2011-06-14 浏览:次
荣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为做好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面试工作,根据自委办[2007]46号、自人发[2007]2号和《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精神,特制定如下面试方案。
一、面试对象及人数
(一)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的规定确定拟面试的人数和人员名单,于2011年6月13 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人才网和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公布。拟面试人员于2011年6月15 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县人社局专业技术干部股(荣县行政中心一楼)参加资格审查。
(二)确定面试对象及人数
1、同一岗位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以下简称考聘比)高于20:1的,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考聘比低于20:1(含20:1)的,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3、考聘比(含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划定县政府驻地镇(旭阳镇区域)事业单位聘用岗位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65分,其余区域事业单位聘用岗位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55分,达到此合格线的按笔面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中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笔面试折合总成绩分别达不到65分、55分的不予聘用。
4、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时如笔试总分相同,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
按以上规定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组织机构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各主管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面试评委的组成。各面试评委小组成员7人,其中主评委1人,评委采取现场差额抽签方式产生。
(二)面试考务工作小组。各考务工作小组由计时员、计分员、核分员、引领员等组成。主要职责: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计时、计分、核分、引领及有关联络、协调工作,按面试操作规程实施面试工作。
(三)面试监督指导小组。监督指导小组由县招考主管机关、县纪委(县监察局)派员组成,负责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面试有关的各种质疑、申诉、举报,对面试违纪行为作出处理。
三、面试内容及评分办法
(一)面试内容
1、报考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和金花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司法局所属公证处、县农牧业局所属保华镇畜牧兽医站和县环保局所属环境监测站的考生,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的主要内容为:业务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等。
2、报考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即当场抽签备课15分钟、现场无学生的试讲15分钟。试讲教材为所报考段(高中段、初中段、小学段、幼儿园段)报考学科的现行课本。
(二)评分办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面试评委根据应试者在面试过程中所反映出来的各个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客观、公正、独立地进行评分并填写《面试评委评分表》,由计分员进行统计,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其余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即为该应试者的最后面试得分。
四、面试程序
(一)应试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二)工作人员提前将应试者集中到候考室,查验《居民身
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三)对应试者宣布考场规则、面试程序、评分办法、面试纪律等注意事项,并清收所有通讯工具集中专人保管,组织应试者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四)主评委通知引领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应试者入场;考生按规定参加面试;各评委根据应试者面试的情况进行评分,计分员复核评委评分并计算后,由主评委在下一岗位第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向前一岗位所有面试者公布面试成绩。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1、报考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县司法局所属公证处、县农牧业局所属保华镇畜牧兽医站和县环保局所属环境监测站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11年7月8日上午8:30,面试地点在荣县政协(荣县行政中心大院内)。
2、报考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和金花乡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11年7月9日上午8:30,面试地点在荣县旭阳镇城东小学(荣县旭阳镇大佛街149—27号)。
3、报考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11年7月10日上午8:30,面试地点在荣县旭阳镇城东小学(荣县旭阳镇大佛街149—27号)。
面试考生应在面试的当天早晨7:30分钟以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后,取消迟到考生面试资格。
六、面试收费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生每人需交面试费80元。
七、纪律要求
1、凡面试命题专家、面试评委及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2、整个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违反自委办[2007]46号、自人发[2005]2号文件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3、考生在候考及面试过程中一律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否则作为违纪处理,并取消当次考试资格。
4、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组织领导,发现问题应按程序反映,不得妨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面试人员名单下载:http://www.zgpta.gov.cn/detalShow.aspx?newsID=770&searchID=importantNotice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