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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报到就业指南
日期:2010-06-03 浏览:次
自贡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报到就业指南
一、毕业生择业途径
毕业生择业的途径主要有:1、参加市、区县组织的人才招聘会。自贡人才市场每周五上午举办现场人才招聘会,人才服务中心将在7月23日、7月30日和8月6日举办毕业生专场招聘会;2、毕业生报到后,对未落实单位毕业生,人才服务中心根据专业及单位需求推荐;3、参加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工作人员统一招考。具体招考职位、报名、考试时间请致电2309563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咨询或登录自贡人才网(www.zgrc114.com)查询;4、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具体招考职位、报名、考试时间请致电2204158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咨询或登录自贡人才网查询;5、受聘到市内外企业工作。
二、报到就业需准备的材料及手续的办理:
1、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三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彩照3张,填写《毕业生报到登记表》纳入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库,由人才服务中心向用人单位推荐。
2、 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中符合家庭困难或零就业家庭条件的,请在填写登记表时在相应栏目预以确认,申请人才服务中心提供“一对一”就业服务。
3、 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均可免费参加政府相关部门举办的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培训、创业培训,有意愿者请在填写登记表时在相应栏目预以确认,人才服务中心将适时统一组织参加。
4、 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有意愿者可参加毕业生见习活动,填写登记表时在相应栏目确认。
5、已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凭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三证原件、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其中:到市属事业单位就业的须先到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领取《接收通知》,再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派遣手续。根据自委办[2004]44号、自人发[2000]27号文件规定,其人事及档案关系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签定《人事代理合同》。按市物价局规定缴纳人事代理费200元/人.年。
5、到区县择业的毕业生统一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派遣至区县人事局报到。
三、人事代理手续的办理:
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或外出务工的毕业生,可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接收函办理就业手续,其人事关系及档案、户口、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由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由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其参工时间的确认,办理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工作调动等全套人事管理服务。
四、毕业生户籍入户手续办理
1、入学前系本市生源的毕业生,到住家所属地派出所将户口上回原籍。原籍系农村的,在原住址登记,单独颁发居民户口簿。
2、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将户口迁到单位集体户,也可迁回原住地。
3、市外籍户口的毕业生有亲友投靠的,经相应地派出所同意,可将户口落在我市亲友处。
以上三类情况入户所需资料为:《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户口簿,身份证相片两张。凭以上资料直接到相应派出所办理。
4、暂未就业或不愿将户口迁移至用人单位的,户口可挂靠在市或区县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心集体户。进入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具体手续为:与中心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书》,有效期内的《户口迁移证》原件和身份证相片两张,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后办理入户手续。按市物价局规定,档案管理费60元/人年,户口代管费120元/人次。
五、普通院校毕业生档案查询与转接
已派遣回我市报到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其毕业生档案统一由各级政府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保管2年,到档情况可登录自贡人才网:http://www.zgrc114.com或自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51bys.com相应栏目查询。需要办理转接的,凭相关手续办理;已落实接收单位的,可转到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委托人事代理。
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自贡市交通路一号(龙井转盘侧),乘2、3、9、17、32、34、36、37路公交车均可到达。
各部门咨询电话:0813-2214025(人事代理部)、2205644(人才交流部)、2309563(市 毕业生就业指导办)、2301203(毕业生档案查询)、2213392(人才培训部)
自贡人才网网址:http://www.zgrc114.com
自贡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51bys.com
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O一O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