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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010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的通知
日期:2010-03-02 浏览:次
自贡市人事局
关于推荐2010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事、企业单位,中央、省在市单位:
为切实开展2010年度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工作,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0〕7号文)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是各行各业、各个领域的精英人才,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自贡发展新跨越的中坚力量。推荐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是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的需要,是培养造就大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是激励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奋发向上、创新创业,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勇做贡献的需要,各区(县)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事、企业单位,中央、省在市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工作。
二、精心组织
(一)广泛宣传
各区(县)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事、企业单位,中央、省在市单位要认真宣传《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川组通〔2005〕69号文件印发)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川人社办发〔2010〕7号文件,务必使本区、县,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都熟悉推荐的意义、要求,特别是推荐的范围、对象、名额、条件、方式、程序等。
(二)深入动员
各区(县)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事、企业单位,中央、省在市单位要组织推荐对象认真总结近5年的学术技术水平,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填报《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客观评价
各区(县)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事、企业单位,中央、省在市单位和推荐人要本着对个人、对组织、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技术水平及成就、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给予客观实在的评价,经过公示和充分听取同行专家及有关方面对推荐对象的意见后,明确填写在《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内,并附单位公示情况说明。
三、严谨推荐
各区(县)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事、企业单位,务于2010年3月19日前推荐材料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干部科,并同时送电子文档,其中:A4纸打印的《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表》3份,A3纸打印的《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2份,其余材料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川人社办发〔2010〕7号文件要求报送。推荐材料不完备、不符合要求或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予受理。中央、省在市单位按规定程序上报主管(代管)部门(团体)同时,将推荐材料电子文档送市人事局专业技术干部科。
相关文件及附件均可从自贡人才网(www.zgrc114.com.cn/zczj)或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下载。
联 系 人:赵万成
联系电话:2205684,18990007325。
传真电话:2202733。
电子邮箱:zgszwc@163.com。
通信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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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O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