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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日期:2009-11-27 浏览:次
自贡市贡井区人事局
关于2009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自委办[2007]46号)和中共贡井区委办公室、贡井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贡井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贡委办[2008]47号)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事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指标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属全额预算、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全额事业单位2名,差额事业单位22名(具体招考指标分解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
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考条件和岗位要求者均可报考。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报考年龄具体要求见附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3、学历。报考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职(执)业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以及在近2年内的人事考试中因违纪受到过处分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和缴费。无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贡井区人事局进行网上报名和交费。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及网址:
报考者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站,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填写《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自贡市、区(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招考主管机关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减少该岗位相应招聘名额。取消了招聘岗位的退还考生的考务费。
(二)照片审核
网上报名的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照片审核,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者需重新上传照片,照片上传截止时间为
(三)报名缴费
考生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两科合计100元,并于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按以下程序减免笔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缴费时,考生在缴费期内事先在网上预交笔试费用,待笔试结束后7天内凭以下手续到贡井区人事局审核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笔试合格且经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并办理了缴费确认手续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
考生在参考期间(除笔试和面试时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的办法,由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40%。
2、笔试内容: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专业基础知识》: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测试《卫生法规与医学基础知识》;报考管理岗位的测试《管理类岗位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12:00《专业基础知识》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
6、笔试查分:需查分者于
7、笔试加分: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按川人发〔2007〕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必须于
(二)面试
1、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自人发[2005]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依据各招聘单位岗位的指标,按照3: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总分相同,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遇《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又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由行政主管部门和贡井区人事局根据招考简章规定的条件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经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在农村、社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
(2)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3.面试时间: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 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知识×40%+公共基础知识×20%+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40%
五、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 1、按照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总分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如再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2、
3、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确定递补者参加体检。
(二)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行政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在
六、确定聘用人员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分岗位按拟聘人员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如遇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和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由应聘人员选择聘任单位,经招聘岗位主管部门审核、区人事局审批后,办理聘用等手续。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以岗位为基础的合同聘用管理,档案和人事关系由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应往届毕业生实行试聘期制,试聘期一年。
新招聘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凡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区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招聘人员至少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方可流动;应届毕业生录取后须在两年内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否则将解除人事关系。应届毕业生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后,从招聘起计算仍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方可流动。
七、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有关单位和考试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813-3301434 监督电话:0813-3301669
附件:2009年贡井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doc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