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高校毕业生就业途径及有关政策

日期:2009-03-20 浏览:

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途径及有关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在我市的就业途径
1. 签约和引进人才。自贡市对于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教育部直属重点院校统招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可在单位编制空缺和进人计划内,直接通过考核方式进入我市事业单位,特别对于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将放宽进人计划政策。
2. 公招考试。一是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参加自贡市公务员考试进入公务员队伍(咨询电话:0813—2204158)。二是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咨询电话:0813—2309563)。参加公务员公招考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招考试的毕业生请关注和登录自贡人才网,网址:www.zgrc114.com。具体详见在自贡人才网上公告的《招考公告》。
3. 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就业,有关详情请向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致电咨询,电话:0813—2309563。
4. 自荐和推荐。对愿意到我市各类企业建功立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与相关企业人事科(处)或人力资源部联系、自荐,也可直接将简历通过邮件发送到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协助推荐(邮箱:zgrc114@tom.com)。
5. 参加招聘会。高校毕业生可参加自贡市人才市场每周星期五上午举办的人才专场招聘会,通过与用人单位见面,供需洽谈双选就业(咨询电话:0813—2205644)。
6. 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在三年内免交登记费、管理费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自愿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自筹资金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自主创业、个体经营等方式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两年的免费人事代理。
(二)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
1. 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政策
对到农村和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和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考录公务员时要扩大招考录用比例。
2009年,国家有关部门将继续组织实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对参加项目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并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2. 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政策
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型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规定比例的可享受最高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3.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当地政府规定的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指导服务,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4. 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政策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