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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军分区招聘非现役文职人员
日期:2008-04-11 浏览:次
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川省自贡军分区
招聘非现役文职人员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经上级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川省自贡军分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现役文职人员。
一、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用人单位:自贡军分区干休所卫生所
(二)招聘数量:1名
(三)聘用岗位:护士(女性)
(四)条件要求:
1、护理专业全日制大专(已取得毕业证书)以上学历。
2、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3、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
4、年龄限定。初级(含)专业技术岗位以上,最高年龄不超过26周岁。年龄计算截止于2008年12月31日。
5、身体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条件。
二、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实行聘用制管理,通过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约束双方行为,被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或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权不聘或解聘。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在工资报酬上,参照地方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工资水平确定。在住房保障上,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具体标准按照自贡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住房补贴、房租补贴随工资发放。在社会保险上,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三、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
(一)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以及个人资料等。报名材料由招聘单位予以保密,请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报名地点:应聘人员需本人到自贡军分区政治部组干办报名,并交报名应试费50元/人。自贡军分区详细地址:自贡市汇川路(川南农贸市场旁),联系电话:0813-5526553。
报名时间:2008年4月10日至2008年4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形象气质,审查其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家庭情况、工作经历、人事关系、档案及户口、生活基础等条件。对拟应聘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原始资料采取网上查询、院校核对、相关机构认证等方式进行核实。根据面试和初审情况,择优确定参加测评考察对象,时间安排在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由招聘单位审查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时间初步确定为2008年6月上旬,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参照军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征兵政审条件和有关办法执行,主要了解掌握应聘对象的基本政治观点和政治立场、现实和历史表现,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态度等情况。体检在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入伍的标准执行,时间安排在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以综合考核审查,对初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安排在7月上旬。
(六)聘用。自贡军分区聘用委员会根据招聘岗位和条件,在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中遴选一名,经自贡军分区研究,报省军区审核并报成都军区批准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时间安排在7月下旬。
(七)岗前培训。对聘用文职人员进行两周的岗前培训,重点进行我军性质、宗旨、职能和优良传统教育和干休所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要求,学习军队的条令条例、保密规定和规章制度,进行军人礼仪、队列动作等基本军事训练。
自贡军分区政治部
二00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