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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市级机关公开考试招聘工勤岗位人员公告
日期:2008-04-08 浏览:次
二○○八年市级机关公开考试
招聘工勤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自贡市委办公室、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级机关工勤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自委办〔2007〕4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我市二OO八年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9名市级机关工勤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户藉在自贡市范围内,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职人员在正式聘用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爱岗敬业精神,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年龄、执业资格或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等招聘条件(详见《2008年部分市级机关公开考试招聘工勤岗位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名额、资格条件
共有7个市级机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勤岗位人员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名额、资格条件见《2008年部分市级机关公开考试招聘工勤岗位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他人代替报名和电话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08年4月14日至4月15日上午8:30—12:00时和下午2:00—5:30时,在市人才服务中心三楼交流大厅(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路1号:市人事局大院二号楼)报名。联系人:华春 , 联系电话:2205644。
(二)报名手续:报考者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和临时身份证无效)、户口薄及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如毕业证、技术等级证、驾驶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期彩照2张。
(三)报名程序: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填写《自贡市市级机关公招聘用工勤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当场经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后持同意报考的《报名表》到现场交费点缴纳考试考务费并办理报名手续。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川人工[1999]4号和川价自非[1999]8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面试及操作技能考试按岗位类别收费,其中,驾驶员岗位收费170元,电工岗位收费150元,文书处理员和打字兼网络管理员岗位收费120元。
(四)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须承诺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及相关证件和《报名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在招考过程中一经发现或举报,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招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聘用名额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及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50%,面试及操作技能考试占50%。2008年4月18日考生本人凭有效身份证或户口薄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道德》一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参考资料可到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购买,咨询电话:2213392 联系人:周晓兰 张梓晰。
2.笔试时间:2008年4月2 5日,上午9:00—10: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将于2008年4月30日在市人事局政务公开栏和自贡人才网(www.zgrc114.com)上公布。
(二)面试及操作技能考试
1.考试内容:面试及操作技能考试由各招聘单位按招聘岗位类型进行分类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该岗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实际操作技能。
2.考试时间及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3.考试计分: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六、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面试及操作技能考试后,依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的最高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及操作考试折合成绩高低排序)。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标准参照自贡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并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聘用人员的相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自委办[2007]45号文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一)人员性质及管理:所聘人员属用人单位占工勤岗位控制数的聘用人员,按规定对其实行聘用制管理。
(二)聘用合同的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含3个月试用期)。聘用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聘用合同或解除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再参加招聘考试;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发放经济补偿金。
(三)工资待遇:工资待遇纳入财政预算,具体标准按照自委办[2007]45号文件规定办理。
(四)档案人事关系管理: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五)其他:聘用后,住房由应聘者个人自行解决。
八、其他
(一) 考试考核工作由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和招聘单位负责,
市编办负责对招考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为保证本次招聘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自贡市监察局驻市人事局监察室:2200893。
(三)咨询电话:
市人才服务中心 2205644 市委办公室 2203323 市委统战部 5508612 市委政法委 2306285
市政府办公室 8201221 市招商局 8209398
市民建 2200635 市社科联 2200117
二00八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