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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县人事局 荣县卫生局关于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

日期:2007-06-15 浏览:

关于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
为充实我县医疗工作力量,保证我县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调整卫生队伍结构,根据荣委办〔2004〕68号和《荣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医疗卫生单位使用编制的通知〉》荣机编〔2007〕0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事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于后。
一、招聘的岗位、名额(见附件)
二、报考的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简章中规定的招考条件及专业、学历要求者均可报考,包括2007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2007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7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招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招考岗位要求的各项证书和证明。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风医德。
2.无经济问题史,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和法纪处理。
3.年龄35周岁及其以下(即197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者)。
4.身体健康。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2007 年 6月27 日—2007年 6 月 2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荣县人事局专业技术干部股
联系电话:0813—6106149
3.程序和有关材料: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2007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但最迟于200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有关证件,并交专干股),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二寸照片2张。已就业者还需要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或证明);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人民币100元。
4.招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乡镇卫生院不得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整或取消招考计划。边远乡镇卫生院报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其可在全县报名者中同意调配的人员中调剂。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的办法,由市人事局组织实施。面试由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和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总成绩的20%)、《专业基础知识》—卫生法规及医卫常识(占总成绩的40%)。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享受国家、省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于2007年6月30日前提交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县人事局复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的,一律不予加分。
2.笔试时间:2007年7月21日,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12:00《专业基础知识》。请考生于2007年7月18日到县人事局专干股领取《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在笔试的基础上,依据招聘单位分专业的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数之比为3:1。如遇第三名总分相同,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顺序;若遇《专业基础知识》再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
2.招考主管机关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依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考生所带证件、材料由招考主管机关在公布面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3.面试时间:2007年 7月28 日。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设评委7人,其中1人为主评委,专家评委4人(以差额抽签方式产生)。考生答题后评委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位评委评分的简单算术平均分即为考生实际得分。
6.面试费按有关规定每人收取80 元。
7.2007年7月31日在县人事局、县卫生局张榜公布面试得分、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享受国家、省规定的加分政策。
六、体检和考核
1.按照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按《专业基础知识》高者确定。
2.体检须在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3.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下同)依次等额确定递补者参加体检。
4.由用人单位及行其政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用人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经考核后认为被考核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拟不予聘用的,应报招考主管机关(县人事局)批准,并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按程序体检和考核。
七、确定聘用人员
1.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反映的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
2.聘用对象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3天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由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总成绩得分高低情况依次递补。
3.新聘用人员的聘用合同经县人事局鉴证后生效。
八、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我县县属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试工作人员遵守国家的有关回避制度。整个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荣县人事局监督电话 :0813— 6106448 )。
九、本公告由荣县人事局、荣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荣县人事局:0813—6106149
荣县卫生局:0813—6203365
附件:1.2007年荣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名额一览表
2.荣县县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OO七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1
2007年荣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岗位和名额一览表
代码
学历
人数
荣县人民医院
临床医学
5001
本科
2
荣县中医院
麻醉专业
5002
本科
1
影像技术
5003
本科
1
荣县精神病医院
临床医学
5004
本科
1
荣县妇幼保健院
临床医学
5005
本科
1
荣县疾控中心
医学影像
5006
本科
1
临床医学
5007
本科
1
乐德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学
5008
中专及以上
1
双古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学
5009
中专及以上
2
度佳镇卫生院
儿童营养与保健
5010
中专及以上
1
正紫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5011
中专及以上
1
鼎新镇卫生院
西医临床
5012
中专及以上
1
河口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5013
中专及以上
1
留佳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5014
中专及以上
1
望佳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5015
中专及以上
1
东兴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5016
中专及以上
1
东佳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5017
中专及以上
1
19
注:中专含社会医学和中西医结合
附件2
荣县县属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请认真阅读说明后填写)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岗位代码: 报名时间: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毕业时间
最高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外语水平
计算机水平
是否属在职人
专业工作
职称或执业资格及年限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报名人员(现场代报名人员)签字:
话:
招考
单位
或主管部
门初
审意
审核人:
招考
主管
机关
复审意见
审查人:
说明:1、此表由报考者本人填写(一式两份),并经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完善报名手续;
2、请报考者如实详尽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并工整填写此表,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资格,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各项证书。
4、请报考者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此表,对因专业或资格条件等要件无法准确选择岗位的,请与各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后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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