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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事业单位二OO七年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公告

日期:2007-06-08 浏览:

四川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自 贡 市 人 事 局
关于高新区事业单位二OO七年公开考试
补充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共自贡市委办公室、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自委办〔2007〕4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高新区事业单位二OO七年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共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一)招考范围:补充工作人员面向全国招考。
(二)招考对象: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经市招考主管机关批准、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同时,符合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凡招考条件中对年龄有明确要求的,年龄的计算时限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
三、招考名额及岗位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程序和要求
为拓宽用人单位的选才范围,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招考,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报名时间为 2007年6月20日至24日(24日截止到24:00时止)。报名网站为自贡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gpta.gov.cn)。无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手续:报考者应具有招考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各种证件和证明,包括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等。报考者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材料,在职教师报考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程序: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考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对因专业或资格条件等要件无法准确选择岗位的报考者,请径与自贡高新区管委会和招考学校联系,联系电话: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为0813—8101568、8100126;绿盛实验学校为0813—8100880;汇东实验学校为0813—8204755。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自贡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持的报名手续必须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举报且调查属实的,招考主管机关将按规定取消其招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第3天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自贡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3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自贡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4. 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合格者应及时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也可在填报信息时上传照片)。照片为报名者近期的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16K。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并要求重新上传。
5.缴费: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名者,须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网上交费,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报考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即2007年6月30日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考资格。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市人事局审核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6.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上传照片成功且已缴费的报名者,于2007年7月3日至6日登录自贡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或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地址:自贡市交通路1号,联系电话:0813-2309549、2203910)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提前一天到达考试地点)。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分,面试占总成绩的40分。笔试由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面试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市招考主管机关指导和监督。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按岗位类型进行分类考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市招考主管机关委托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组织。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分和20分。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报考事业单位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享受国家、省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于2007年6月30日前提交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市人事局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查的,一律不予加分。
《专业基础知识》的具体测试科目为《教育法规及教学常识》,教育法规中涉及《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以2006年9月1日施行的《义务教育法》和2007年6月1日施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准。
《公共基础知识》的具体测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以上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资料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均有提供,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联系电话:0813—2213392)。
2.笔试时间:2007年7月7日,其中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10:00—12:00《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统一于2007年7月13日在市人事局政务公开栏和自贡人才(www.zgrc114.com)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在笔试之前报送面试方案,市招考主管机关按照《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事局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面试实施意见》(自人发〔2005〕2号)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的面试方案以及按公招方案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会同笔试成绩一并于7月13日通过自贡人才网、自贡人事考试网和市人事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2.资格复审。由市招考主管机关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条件会同主管部门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于7月16至18日3天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持报考岗位所需的所有证件原件和相关资料到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对审查不合格和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公布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考生将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等)联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负。经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市招考主管机关颁发《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2007年7月20日—26日,汇东实验学校和绿盛实验学校的具体面试时间见届时公布的面试方案。参加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及考核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补充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再按笔试中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市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才网、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市人事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由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考核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应报招考主管机关备案,并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各招考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自贡人才网、自贡人事考试网、自贡市人事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招考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招考报名之日起,一年内取消其参加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报考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的补充人员考试。
九、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自贡市监察局驻市人事局监察室 :0813—2200893)。
十、本公告由自贡高新区管委会、自贡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自贡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0813—8101568
自贡市人事局人才规划开发与流动科 0813—2309563
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 0813—2309549


附件:1.《自贡高新区事业单位二OO七年公开考试补充工作人员招考岗位一览表》
2 .自贡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OO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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