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

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园林局招聘公告

日期:2015-07-20 浏览:

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招聘园林局工作人员的公告

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1992年经四川省政府批准建立,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升级成为四川省继成都、绵阳后第三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川南地区最具开发潜力、发展活力和宜业宜居环境的区域,为满足高新区园林景观工作对人才的需求,适应发展的需要,经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院校公开招聘高新区园林局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工作方案函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园林景观、植物保护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本年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7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在自贡、内江、宜宾及川南地区,男性,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邮箱为542275327@qq.com,报名时间为2015727日截止。报名时投递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名者必须按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高新区园林局负责资格审查。

(二)面试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由高新区园林局具体承办,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协助,监察审计局负责监督,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3.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三)体检

高新区园林局工作人员带队组织入职体检。

(四)培训、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

(五)聘用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与高新区人力资源局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的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自贡高新区聘用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办理“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不含试用期),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 0813-8232082

联系人:罗老师 13909002479

王老师 13990089306

自贡高新区管委会

2015720

用微信扫一扫